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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家证券资格会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名单
在合伙制会计所的合伙人,有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合伙人、首席合伙人等概念。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是工商管理的一个概念,类似执行董事的概念,名字列示在工商执照上。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首席合伙人是会计所行业管理的一个概念,在证券资格执业证书上列式的就是首席合伙人,只是一个人。
管理合伙人是会计所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此外,主任会计师则是有限责任制会计所的概念。
如下为某证券期货资格会计所的三张证书,其中罗列的人物岗位有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等三种。
【本段删除,详见留言】一般的,合伙制会计所的法人代表是首席合伙人和排在第一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但个别会计所首席合伙人和第一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非一个人。合伙人头衔的安排就是利益的制衡。比头衔更重要的是个人实力和威望。
40家证券资格会计所事务所均为特殊普通合伙制。40家所一共有73名执行事务合伙人。
——31家会计所是1位执行事务合伙人;
——4家会计所是2位执行事务所合伙人,比如立信会计所;(详见 立信增加杨志国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家会计所是3位执行事务所合伙人;
——1家会计所是7位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即上会会计所;
——1家会计所是9位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即天衡会计所;
——1家会计所是12位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即中审华会计所。
(感谢3位会计所同业对本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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